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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8-28 12:19:00
2016年7月29日 ,对于正常人来讲是多么平凡的一天,然后对于家住铁岭市清河区刘雨鑫一家来讲,是黑色的一天。
下午一点左右,刘雨鑫和伙伴在聂家村口玩耍,过程中路过方塘,不小心滑落方塘溺水,赶来营救的人们,第一时间把孩子抱上了岸,结果还是没能让孩子在能呼吸,一个弱小的生命结束了,一个九岁的孩子,还未来得及体会生命的美好,还未来得及尽孝尽哺就这样离开了。家人的痛哭,大家的惋惜,人们在悲伤中不禁要问,谁害了孩子?
溺死孩子的方塘是“辽宁省清河区2013年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”国家财政实际拨款788.03万,2014年5月7号当地水利局发包给施工方对该方塘进行了加深加宽水利修建,施工过后四周没有一点防护设施,一个算得上“明显”的警告标志都没有,就这样的工程,吞掉了一个年轻的生命。
大伙都在思考,这样的方塘该不该有防护?2005年开始,由中央财政拨款对清河区聂家乡老方塘进行修建。在村口的方塘全部设有全封闭铁丝网护栏(两座)或者围墙(六座).出现事故的方塘,是唯一一座在村口却没有防护的工程,出事以后,水利局各种说出了各种“合格”各种“规范”,可老百姓都知道,国家的水利工程出发点是“利”,结果被修建成了“水害”。本该造福老百姓的福利,变成了毒害老百姓孩子和老人的“炸弹”。就这样一个修建在村口的,紧邻清刁线公路的,一个有安全隐患的工程交工不到一年,就发生了这样的悲剧,到底合格在哪?规范在哪?这样的水害不除,不知道还会毒害多少人?
孩子是国家的未来,父母的希望,家里的天!失去的心痛,不是一般人能想象,大家想想到底谁害死了孩子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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